归朝请以臣子礼接天子诏书(2/2)
【畅读更新加载慢,有广告,章节不完整,请退出畅读后阅读!】
王向先帝求娶大唐公主后,吐蕃深慕华风,曾派使团往大唐去学《诗》《书》。到了长安城后,才发现上国何止诗书华服令人心慕,更有礼仪。”“我颇知中原礼法??丈夫过世,其妻需三年行服。”
“如今我先王才过世不足年。既如此,不如等公主在吐蕃行服三年后,再派使节将公主送回如何?”
姜沃昨夜已想过许多禄东赞可能会有的回应。
<img src="">
但禄东赞突然用起了大唐礼法来拖,倒是让姜沃耳目一新,颇有种‘拿魔法打败魔法’的感觉。
她端正而坐,肃然道:“大相既知大唐礼法,何不知天地君亲师,君于亲前。”
“方才大相提起先帝,倒也令我想到一件旧事。”
“当年先帝亲征高句丽后,先赞普曾送上一只金鹅为贺。并上书道:‘陛下平定四方,日月所照,并臣治之。臣谨冶黄金为鹅以献。”[2]
禄东赞笑容微敛,他当然记得,当时这封书还是他代先赞普拟的。
这女官此时提起这事来,无非是提醒他??
吐蕃王对大唐是称臣的!
这还不算完,又听这女使节不紧不慢道:“待当今登基,又擢先赞普西海郡王,先赞普亦受此封,可见君臣和睦。”
姜沃拿出吊祭的感伤来叹道:“可惜先赞普天不假年,吐蕃失一明主,陛下失一贤王重臣。”
“如今新王已继位,大相佐之,不知大相肯承先赞普之言否?”
禄东赞:……
先王刚去,他扶立幼主,这会子怎么能说出不承继先主之言的话来!
何况,眼前这位大唐使节的话,让他想起了他亲眼见过、亲耳听着的大唐。
贞观十五年,他自大唐回来,那之后耳朵里就没停下大唐征服四夷的事迹,真可谓是‘弗率者皆犁其庭而后已’。
他正在沉思,就听沉静的女声并不等他太久,直接继续道:“若大相肯依先赞普之意,还请亦按臣子礼,接天子诏书。”
禄东赞抬头,对上一张带着无可挑剔浅笑的面容。
而在她身后,还有其余唐使,有银甲肃立的将军,有护送使团的精兵……和那个大唐!
*
“臣接旨。”
姜沃看着以臣子礼接旨的禄东赞,心中并没有什么喜悦,只有警惕和沉重。
她想起了自己在系统中看到的文字??
毕竟在曾经的历史上,此时的禄东赞也是对大唐俯首称臣的。但就在三十一年后,在文成公主薨逝的那一年,大唐再派出使节去吊祭文成公主,使臣别说没得到什么礼遇,反而便被禄东赞的儿子,彼时的大相钦陵,以武力兵刃逼迫着行跪拜礼!
大唐使节宁死不从,钦陵便真的关了大唐的使节十年,然后将尸体送还了大唐。[3]
姜沃看着眼前接旨的禄东赞,想起他方才的怀柔态度,想以‘礼法’留下公主的委婉。
看,能保住‘和平交流礼法’的前提,从不是女子的裙摆。
而是太宗皇帝战无不胜的刀锋。
文成公主若知自己过世后,故国来吊祭她的使节竟受此辱且最终命丧吐蕃,不知是否会后悔这三十一载。
然而,或许从头到尾,她只是没得选择罢了。
**
临行日。
文成走出祭堂,登上马车,回望一片深深浅浅的黑色。
“我已经在这个祭堂住了数月了。”自松赞干布过世,她就直接被‘护送’到了这里。
之后这吐蕃谁继位,谁主政,都不会有人告诉她这个先王遗孀。还是她自己留心去打听才知道,禄东赞把持了国事。
她原以为,她的余生,就像是一件光鲜的祭品。
唯一被需要之处,就是被摆在这里,或许也会受人跪拜,受人供奉。
但终究是一件祭品,一面牌位。
可现在,她要走了。
她再也不会回到这样一片黑色中来。
*
“你闭上眼睛,别让脏水进了眼睛。”
有声音打断了文成公主的回望和思绪。
姜沃坐在她旁边笑道:“咱们不看了??这有什么好看的。咱们的长安城才好看呢!你之前也没在京中呆多久,还基本上都在九成宫里跟人学这吐蕃语了。其实没怎么看过长安城是不是?”
文成点头。
姜沃再次道:“闭眼。”
文成这才看清,姜沃手里拿着沾着白色细沫的帕子:“我替你将面上这些黛粉擦掉。”
文成闭上眼,当柔软帕子落在脸上时,又不由睁开一点眼问道:“这不是细麻布吗?”
她方才看出这帕子不是绸缎,还以为是细麻,然而落在脸上,触感却不同,异常柔软。
“是棉布。”
姜沃边一点点替她擦拭脸庞,边随口与她讲起这些年自己的事儿,也没什么条理,就是散漫的说着。
直到将文成脸上的黛粉都擦掉。
重新露出熟悉的面容。
这才是真的再次相见了啊,文成。
*
文成看着铜镜里的自己。
此时脸上的黛粉虽然擦去了,但因这数月来每日都要重新涂黛粉,那种黑色的痕迹不免沁入肌肤,哪怕每日清洗,估计也要一段时间才能彻底褪去。
“唉,不知道这个黑色的印子要留多久。”
见文成对着铜镜开始叹气,姜沃反而笑了。
比起在吐蕃祭堂时,文成那种为自己砌起一座堡垒石墙一般的坚强,倒是这个开始叹气开始担忧面上乌痕的文成,更像是活过来了。
“没关系,等咱们到长安时,保管就好了。”
其实也未用吐蕃到长安那样久。
不过十数日,文成面容上的乌痕已然尽消,再不见黛面数月的痕迹。
当使团的车队能遥遥看到长安城的时候,文成原本被齐耳剪断的发,已经及肩。
*
史载:
永徽二年六月癸巳,文成公主自吐蕃还。
帝诏百官迎于永安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