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先救一手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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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这剧情有何用》全本免费阅读.cc三日后,百蛟城。
这百蛟城是秦西南的交通枢纽,虽不是个多繁华的地界,但达官显贵、三教五流,在这都能坐在一桌吃饭。
百蛟城百年多前曾风光无限。
百蛟,原本其实是白角,只因这里盛产一种名叫“白角”的蔬菜。
后来白角城出了个一代三杰:一个剑圣两个剑仙。这三人自小一起长大,同吃同住,虽不是亲兄弟却胜似亲兄弟。
所谓“圣”“仙”,并非道学称谓。
武学在这片大陆传承千年,人道是“能武不文”。武学境界根据内力修为分为七重:潜阳,现龙,终乾,在渊,飞天,无亢,九天。修至九天重者,于某一武学练至极致,又可称仙、圣,圣在仙上。
传说修炼成神者,可不死不灭。可传说终归是传说,至今没有一人做到。
那三杰剑术大成后辞掉朝廷招揽,相约回到这小小的白角城。
当世前三的高手尽居一隅,一时间无数英雄侠客慕名而来,有的为求问剑,有的只想一睹其风采。
三人在世期间,天下豪侠,竟有一半常年居住在这白角城,故世人将这里改称百蛟城。
剑圣剑仙原本布衣出身,最是瞧不起朱门竹门、士族白丁那一套,遂定下:百蛟城内无贵贱之分,所到之客皆平等。若有人自恃傲人,此后永不许再次踏入此城。
如今虽已过去数百年,百蛟城早已没落,这条规矩却保留了下来。
直到站在城内的客栈中,李遇整个人还是感到无法接受。
书中黎崇十九岁才离开明离,而且是直奔京城,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这位客官,您是打尖还是住店?”
甫一入店,就有伙计殷勤跑来招呼。毕竟黎崇这家伙,从头到脚都在写着“我很有钱,我不简单”。
黎崇微昂下巴,摆出那副他早练多日的“侠客”神采:“来两间上房,再来一斤你们这里最好的酒,二斤最好的肉!”
“这……好,好嘞客官。”
那伙计奇怪地打量了李遇一眼,随后向大堂内吆喝道:“一斤好酒,二斤好肉!”
不怪那伙计会奇怪,李遇很能理解。
反正颜值这块根本走不通,她就没打算过走颜值这条线,干脆怎么舒服怎么来。
黎崇一身月白绫衣,双肩两团缂丝暗纹,腰系飘花玉带,脚蹬滚边烫银靴。一头墨玉般的的黑发一半披在身后,一半用金丝发箍束起。整个人如脂如玉,丰神俊朗。
反观李遇呢,一身柔软的灰白素衣,衣料虽也考究,但看起来,是比黎崇的差远了。
款式是找老师傅定做的简约男款??她觉得还是穿裤子会方便些。再加之破罐子破摔,反正再如何打扮,往黎崇身边一杵都十分路人,干脆一向素面朝天。
平日里头发都是全部束起,扎成一个简单发髻,干净利索。
她对自己唯一的追求,就是把头梳得光溜的??精神!
那伙计确实纳闷,这位客官如何对旁边那介于小厮和丫鬟中间的人如此好。给一个下人开上房?即使这里是百蛟城,那也是闻所未闻!
伙计吆喝完后又想起什么,不好意思道:“客官,真是不巧,今日小店客人实在是多。您也知道,再过几日便是那绝世剑圣的诞辰,所以慕名来这百蛟城的游客比平日多了许多。现下店里没有空桌,不知您是否介意拼个桌呢?”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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