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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造访也毫无反应。他两眼空洞地盯着头顶的白炽灯,被光晃得几欲流泪。金朝走到停尸台前,双腿一屈,重重地跪在地上:“如果不是我去了爪哇,陶哥就不会拿到这么多白糖,也不会一次次地前往灾区了。他本不该命绝于此的,都是我害了他。”
“说什么屁话呢?”程大器收回快被灯闪瞎的眼睛,抬脚对着金朝的屁股狠狠一踹,“你现在对着他的尸体说这些,把莫须有的罪名揽到自己头上,是存心让他合不了眼吗?你真当自己开了天眼,还能预知他的命数啊?”说完他又意识到自己刚刚的那通发泄对鬼魂的伤害程度和金朝比起来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金朝喃喃自语,不指望程大器能真的相信:“他本该死于两年后,又或者说其实他并没有死,只是在那一年选择退出工厂,去做一份隐秘而伟大的工作。”
“神神叨叨的。”程大器嗤笑两声,而后竟不自觉地跟着金朝的思绪,幻想起陶园昌的另一种命运。或许在金朝看到的未来里,有志青年陶园昌会在组织的安排下,脱去他糖厂老板的身份,投身于伟大的革命任务中。等他退下后,糖厂的担子一定会交到金朝手里,而他相信这个小小少年也一定能将厂子经营得很好。
如果命运能照这样发展那就好了。哪怕陶园昌后头为了革命事业死了,也比如今无缘无故被人炸死要强。
“如果我没重来过,他就不会死了。”金朝又抛出了句让程大器摸不着头脑的话,而后便俯下身,对着地面哐哐磕头。
他若没重生,便不会和陶园昌合伙将生意做到了爪哇,也不会带着这么多糖回来,害得陶园昌在阴差阳错下被日军误杀。这条命,他又该如何赔给陶园昌,赔给他爱的人。
“你疯了吗?当自己是村口寡妇殉情呢!难道你把自己磕死了他就能活过来吗?”程大器一把将金朝拦腰揽起,用袖子死死压住他额头上库库冒血的伤口,怒骂道,“我不管你在抽什么风,但既然你觉得自己对不起他,那便更该振作起来,扛起他留下的担子才是。糖厂已经失了主心骨了,你要还胡来,那才是真的对不起他。”
金朝泪眼婆娑地看着眼前的裹尸袋,摇头哽咽道:“我欠他的太多了,没有他我早就死在十二岁的寒夜里了。上辈子我只知道给母亲报仇,没回报过他分毫,就连他最后的去向都一无所知。”
“我以为我这辈子改好了……改好个屁!他前不久才跟我说他有喜欢的女子,喜欢她很多年了,可我却生生毁了他的幸福。原来我自以为对他颇多关心,其实也还是和上辈子一样,从来没花心思问过他喜欢什么,在意什么。他给了我一条命,我却只把他当一个不求回报的恩人,永远把他排在我要照顾的人里的最末位。”
“我以为我是来报答他的,呵,原来我竟是来催他命的。”金朝突然发出一阵狂笑,笑得他那本就脆弱的喉咙开始咳血了也停不下来。
程大器听不懂金朝在胡说八道什么。金朝十二岁时早就去了四季如夏的爪哇,哪来的可能冻死在寒夜里?还什么这辈子上辈子的,估计是悲伤过度起幻觉了。无奈,他一个手刀劈在了金朝颈后,及时阻止了这个疯子椎心泣血的忏悔。
程大器站起身,喊了警员一声,和他一同将昏迷的金朝抬了出来,并安排人来给金朝处理伤口。看着一死一伤的两兄弟,他心中的忿恨达到了极点,立誓定要将始作俑者傅明玺带到地府,给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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