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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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好的牛奶已经冷掉了,烤好的面包也一口未动。温鲤从电脑里找到项圈的照片,和萨摩耶脖子上的那枚进行对比,怎么看都是一模一样。
她怎么会认错呢。
陈鹤征制作那枚项圈的时候,她就在他身边。
一岁半的阿拉斯加大狗在别墅的庭院里扑蝴蝶,她坐在木质秋千上。风吹过去,秋千轻轻摇晃,她叫了声大狗的名字,硕大的一个毛团立即跑过来,爪子搭上她的膝盖,吐着舌头朝她卖萌。
陈鹤征在给项圈打孔,闻声抬头瞥来一眼,黑色的眼睛让人无端心动。
她被他看得脸红,拢了一下耳边的碎发,明知顾问:“你看什么?”
“想到一首歌,”他说,然后轻轻哼唱了一句,“岁月在这儿,温凉如丝也能灼身。”
这首歌温鲤也听过,她更喜欢末尾处的那声呢喃:
“而我,无悔的,与你的。”
空气里好像沁入了某种甜蜜的味道,风更轻了,云朵洁白。温鲤觉得心跳很快,她躲避着不去看他的眼睛,也因此,错了陈鹤征唇边一抹很淡却很暖的笑。
那时候,多好啊。可惜,后来大狗死掉了,他们也已经分手五年。
诸多情绪一起涌上来,一颗心酸得彻底。
温鲤忍不住将萨摩耶的照片发给傅染宁。
傅染宁在课堂上偷偷玩手机,回得很快:【你要养狗吗?】
温鲤:【狗是郑嘉珣的,脖子上的项圈是陈鹤征给海盗做的那个。】
傅染宁惊了:【这是什么狗血组合?他们两个居然认识?是朋友?】
温鲤下意识地回:【我不知道。】
接着,又补了一句:【我不敢多想,又怕自己想得不够多。】
“正在输入”的字样在屏幕上方出现又消失,迟疑良久,傅染宁试探着发过来一句;【不管他们是什么关系,郑嘉珣一定知道陈鹤征在哪家医院,要不要问问看?】
这个问题,温鲤早就想过。首先,她跟郑嘉珣实在不熟,都不知道该以什么话题作为切入点,其次,万一两人真的正在交往,她贸然一问,岂不是又尴尬又添堵。
不打扰,不纠缠,才是一个前任该有的本分。
如果陈鹤征真的已经开始新生活,她绝不可以去破坏,默默祝福就好了。
她希望他好好的,只要他好好的,余下的难过和酸楚,都由她来承担。
就像陈鹤征保护她那样,温鲤希望自己也能替陈鹤征挡下风雨厄运,让他的往后余生再不受任何伤害。
一念至此,原本酸涩的心情逐渐平静下来,温鲤身体里似乎多了一股力量,一种勇气。
一旦有了想要保护一个人的决心,再柔软的女孩子也会坚韧起来。
与此同时,温鲤忽然有股冲动——
她想回桐大看一看。
傅染宁在桐大新闻系读研,而温鲤之所以也对桐大有着特殊的感情,是因为这里是陈鹤征的本科母校。
大一时陈鹤征一入学就引起过轰动,高考状元,嗓音条件好,会写歌,组过乐队,他身上有太多的光环,即便桐大天之骄子云集,他也是最耀眼的一个。
成绩好,长相好,气质清冷且贵气,天生的吸引力。
陈鹤征喜欢摩托,最爱那辆川崎h2,鸣音低沉如出笼的野兽。校内论坛上有很多关于他的帖子,有一些至今仍在首页飘红。
女孩子研究他的长相,他的穿着,他新写的歌,以及当做吊坠垂在胸前的吉他拨片。男生研究他的车,国内少见的奥古斯塔,号称与魔鬼共舞的diavel1260……
上百篇关于陈鹤征的帖子里,有一篇格外热闹,经常被顶上来,占据首页,回帖数已经累积到数万楼,一度被誉为论坛神帖。
帖子标题写得十分直白——
好想和陈鹤征谈恋爱啊!!!!
……
自从陈鹤征拿到金麦奖,成为当红的音乐制作人,知名度大增,这篇帖子也被网友扒了出来。大量看客闻讯涌入,几乎挤瘫桐大的校园服务器。
温鲤很久没来过桐大了,因为陈鹤征,她眷恋这里,但也刻意地回避这里。
学校还是老样子,几年过去好像都没什么变化,她沿着记忆中的路线重新走了一遍图书馆到男生宿舍的路,拿出手机看一下时间,耗时依旧是十五分钟。
畅园食堂,那家很好吃的牛肉面还在,但摊主换了,不再是那对态度和善的中年夫妻。
两只胖滚滚的流浪猫结伴从草丛里跑出来,温鲤记得这两只是亲兄弟,当初还吃过不少她买的罐头,现在,恐怕早就把她给忘了。
时过境迁这个词,仔细想来,真是一种温吞的残忍,像钝刀子磨人。
不知不觉,温鲤走到了室外篮球场,一群瘦瘦高高的男生正在打球。场边的看台上,三三两两地聚着些观众,女生居多,偶尔有叫好和鼓掌的声音传来,天高云淡,阳光炽热。
温鲤站立的地方,刚好落了一束光,薄薄的光晕穿过她的发丝,也穿过睫毛,将皮肤映得半透明,好似某种净瓷。
她不得不眯起眼睛,视线在光照的作用下有些模糊,球场上那些奔跑跳跃着的瘦高的身影逐渐走形、改变,变成另一个人的模样,她一直藏在记忆深处的那个人的模样——
“快看,抢篮板的那个就是陈鹤征,大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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