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羡慕嫉妒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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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氏比比划划的动作,大家都看到了,也懂了她的意思。但大家都觉得,张氏在无理取闹。
偏偏沈大不依不饶的,要为张氏讨回公道。
他对着林七月高高举起手掌。
不知什么时候,林七月手里倒拿着一个鸡毛掸子。
沈大的手掌还没有落下,鸡毛掸子的手柄,已经抽到他手臂上。
“啊……你居然敢打我!”
沈大通得龇牙咧嘴,手臂上有一道明显的血痕。
看着手臂上的血痕,沈大一脸气怒:“你敢不敬长辈!”
林七月一脸淡定。
“不敬长辈?”
“那要看长辈值不值得尊敬。”
“莫名其妙的,你就想打我,难道我乖乖站着让你打?”
沈大再一次举起手掌:“恶妇!我打你是有理由的!是你将你大伯娘害成这个样子的!”
毫无疑问的,沈大手臂上又多了一条血痕。
有村民死死拉住沈大。
“不要冲动!”
“有话好好说!”
“你说是你侄媳妇害你婆娘这样,她是怎么害的,等村长过来,你和村长说清楚。”
“相信村长一定会主持公道。”
有人已经去喊村长。
村长家就在旁边,没一会儿就过来了。
他一来便训斥道:“张氏,你们是怎么回事?她们孤儿寡母的你们不帮衬就算了,还上门打架,也不怕丢人现眼!”
中午的时候,他就问过沈玉了,沈母先去求了沈大去找人,但他们非但不帮,还编造谣言气沈母。
他早就看不惯沈大了。
沈大不敢得罪村长,但口气也不善:“村长你别忘了,谁是沈家人,谁是外人。”
他是在提醒村长,他这个二弟是他爹娘收养的,不是真正的沈家村人。
沈大想到死了的二弟,心里还是羡慕嫉妒恨。
二弟是五六岁的时候,跟着逃难的人到沈家村的,他爹娘见二弟长得眉清目秀,人也机灵,二弟也愿意,所以收养了他。
但二弟天生就比他聪明有灵气,相貌也比他好,而且,他开过蒙,读过书。
如果不是沈大极力反对,他爹娘还想送二弟去书院读书。
二弟虽然没有去书院读书,但他也识文断字,和他们这些泥腿子不同。
他运气也超级好,因为机灵,小小年纪便去镇上店铺做学徒。
然后被店铺老板看中,将漂亮的独生女儿嫁给了他。
他用媳妇的嫁妆,起了气派的大房子。
外父外母死后,他还继承了他们的店铺。
二弟本来是一个孤儿,应该过得比他惨才对。
但二弟的日子比他好过一百倍。
美娇娘,大房子,店铺老板,即将考取功名的帅气儿子。
二弟拥有的每一样,都是他梦寐以求的。
但二弟为什么不肯有福同享?
为什么要分家,为什么只负责赡养父母?
为什么他们一大家子,不可以一起住大房子?
看着二弟一家其乐融融,沈大恨得要命。
好在,沈砚被林七月祸害了,二弟家也开始行霉运。
沈砚离家出走了,二弟病了,田地卖了,店铺也卖了,然后二弟郁郁而终了。
他心情这才好起来。
他不可能会帮弟妹一家的,他甚至想看着二弟一家死绝,他就可以吃绝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