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九章 富贵而不归乡,如锦衣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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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红挂彩,跨马游街!

    这几日,徐鼎臣一直处在人生中的高光时刻,坐在御赐的马背上,仿佛坐在绝顶巅峰,俯瞰人间景象,只觉得春风得意马蹄疾,虚无缥缈的未来,变得具体真实,而且繁花似锦,仿佛触手可及。

    这场夸官,乃是圣旨,并非徐鼎臣自己要炫耀。

    自古以来,新科状元就有“夸官”的说法,由吏部、礼部的官员,捧着圣旨,鸣锣开道,而新科状元郎身穿红袍,头戴红花,骑着高头大马,在皇城的御街上昂首挺胸地走过,享受万民朝贺,也享受万众瞩目的无尽荣光。

    因为这夸官乃是奉旨行事,所以不论遇到任何官员,哪怕是当朝一品,遇到了徐鼎臣跨马游街的队伍,也必须要当街下跪,向圣旨磕头,高呼万岁!

    这样的传统,目的自然是为了激励学子们的上进心,鼓励他们更加寒窗苦读,参加科举,有朝一日也能做一回人上人。

    虽然徐鼎臣中状元之后,出乎意料地只是要了个县令的位置,但这夸官的荣耀,依然半点不少。

    一路上,见多了尚书、侍郎,什么叫国公、勋贵,这些平常仰望都看不到的那些在云端的人物,这会儿却都得匍匐在自己脚下,神态恭谨,山呼万岁。

    虽然这份尊重不是给的自己,而是给的当今圣上,但徐鼎臣作为荣耀的享受者,依然觉得晕晕乎乎,仿佛是走在云里,如饮醇酒。

    奉旨夸官,一连三日!

    京城百姓俱都知晓,今科状元郎竟然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那真是文曲星下凡了!

    待他们打听到,这位史上最年轻的状元,竟然是秦枫秦大人的亲传弟子,议论声和欢呼声更加热情洋溢,显然是把心中那份对秦枫的崇拜和景仰,也转移到了徐鼎臣身上。

    就这样,三天的时间,徐鼎臣享受了最荣耀的风光,但他并没有忘记本心,更没有忘记一手栽培自己成才的老师。

    圣旨约定的时间一到,徐鼎臣立刻结束了跨马游街,换了一身更低调的衣服,徒步离了京城,直接回返淳化县。

    只因,三天前他跟老师也有过约定,要以状元的身份,回到淳化县学,给那些曾经一同学习一同生活的同窗好友,汇报一下此次殿试的见闻感受,那自然是最大也是最好的激励,能够让淳化县的枫兰县学,从此有了榜样的力量,能够更加凝聚神魂,说不定不久的将来,又会涌现出更多的状元之才,最起码也是进士频出。

    既然有了约定,秦枫便率领枫兰县学的众学子,还有几位老师,再加上天使投资人之一的

    兰娘,一同等在门口。

    秦枫和兰娘并肩而立,偶尔相视一眼,眼眸中都是深深的情意,自也不必避讳任何人。

    因为,聘书已经送去黄家,并且得到了对方父母的认可,这一步既然完成,接下来便是常规的走流程了,现在的兰娘,已经可以称作是秦枫未过门的妻子。

    大明长公主朱镜?看着秦枫,心中只觉得好笑。

    真行啊你!

    你怎么想到让父皇送这个聘书的……

    父母认可?

    父母敢不认可么!

    在淳化县的这个“黄家”,完全是制造出来的,扮演黄依兰父亲的,只不过是一个宫中侍奉的老太监而已,现在皇帝亲自来送聘书,轮得到他不同意么……

    尤其是那天,看得出来,皇帝陛下气儿可不顺,别说那老太监了,就算是朱镜?本人,也都小心翼翼地,接过了聘书和纳吉礼,然后就见到这位九五至尊拂袖而去,搞得众人面面相觑,也不知道算不算是礼成。

    但既然后面没什么曲折,就算是礼成了吧。

    现在朱镜?心中自然是甜蜜一片,只等下个月,腊月十六,跟兄长朱标同一天,他娶我嫁,那当然也是朱明皇家的一桩佳话。

    今日,是新科状元徐鼎臣衣锦还乡的日子。

    富贵而不归乡,如锦衣夜行。

    按照秦枫的安排,徐鼎臣将在县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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