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难道他真是个天才?(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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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牧马人》,她也看过。



    本来灰暗的结局,被方言巧妙地改成了父子之争,双方各自代表着东西方,一边是遍地黄金的美国,一边是一贫如洗的祖国,一边是物质和享乐,一边是精神和信仰,两种理念上的不同,最后因为骨肉亲情和故土感情,父子达成了和解。



    甚至许灵均的父亲还被说服,要在华夏买块墓地,落叶归根。



    而许灵均义正严词地拒绝了父亲,回到淳朴的祁连山,当起了乡村教师。



    光明!



    真的是太光明了!



    特别是这一句,季秀英把目光落在最后一张稿纸上,就见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仿佛心有灵犀一般,王洁念了出来,然后看向正在吃粘在饭缸子的米粒的男人,迫不及待地问道:



    “这诗是你写的?”



    “不是,这是艾清艾老的诗。”



    方言可不敢这么冒名顶替。



    “给我看看。”



    李悦作为诗歌组的组长,立马把头凑了过来,“诗名叫什么?记不记得整首诗歌?”



    “《我爱这土地》。”



    迎着他炙热的目光,方言清清嗓子,“假如我是一只鸟……”



    “慢着,慢着,我要写下来。”



    李悦扔下还剩一半饭菜的饭缸子,立刻抄起纸和笔,“你念,继续念。”



    “咳咳,假如我是一只鸟,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方言道:“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王洁左看看,右看看,惊讶地发现季秀英、李悦、黄忠国三人眼眶微红,噙着眼泪。



    “不愧是艾老,写的真好。”



    李悦擦了擦眼角的泪花,“你的小说也很好,这首诗引用的恰到好处,恰到好处!”



    “我也是碰巧看到了这首诗,真没想到能在这里派上用场。”



    方言咧嘴轻笑,《我爱这土地》或许在后世人尽皆知,毕竟选入了小学语文教材,但在这年头,像这种作品不知道有多少明珠蒙尘。



    “谦虚了不是。”



    黄忠国露出满意的笑。



    仔细审视着方言,季秀英挑挑眉,这副年纪就能写出这样的作品,这么年轻却对文学懂得这么多,还能这么快地把稿子改得这么好。



    难道他真是个天才?



    李悦、黄忠国和她一样抱着相似的想法,互相对视,随即如获至宝般地盯着方言看。



    “你们怎么都站在这儿?”



    周雁茹手拿铝饭盒,走出小房间,当看到编辑部的人把方言围成一圈,不禁好奇。



    “师父,方言把稿子改好了,您看看。”



    王洁一把接过她的饭盒,“我去给您打饭,还是老一样,素烧茄子对不对?”



    “你啊。”



    看到徒弟急不可耐的样子,周雁茹宠溺地摇头,把视线转到方言:“写得这么快?”



    方言尽可能说得朝气些,“多亏了周老师指点,灵感一下子就来了,挡也挡不住。”



    “好,我来看看。”



    周雁茹从眼镜盒里取出老花镜戴上,和王洁一样,直接跳到结尾,认真地翻看。



    方言往饭缸子倒上水,小口呷着,就见她审着稿,李悦他们都盯着她,边吃边看。



    整个屋子,安静得针落可闻。



    当王洁从食堂打完饭回来,周雁茹才放下稿子,“你改得很好,之前《牧马人》是伤痕小说,现在看着像伤痕小说,但没有一点儿伤痕小说的那种消极又浓重的悲剧性。”



    “我写的不是伤痕文学。”



    方言一本正经道:“我是想从种种伤痕中反思,找到能让人振奋、让人前进的积极一面,《牧马人》做的就是这样一种尝试。”



    “喔,《牧马人》的作者来了吗?”



    就在此时,背后传来中气十足的声音,说话的男人戴着圆框眼镜,站在门口,旁边还有个满头银发的老者,佝偻着背,双手负背。



    “李老师!”



    “王老师!”



    王洁从食堂打完饭回来,在走廊里看到这两位杵在编辑部,立马吓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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