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8竹马与天降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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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歌到了!”不知谁喊了一句。



    赶不及了!我一阵仓促,仓促过后开始发冷,我心里很不安,攥紧的手心里满满地都是汗水,湿了一个手掌。



    楚歌推开门进来的那一刹那,我似是被施了法,定定的不会动了,我呆愣的透过人群看向他,心里却怕到不行。



    我始终还是害怕的。



    我怕正面交锋时,他用眼神把我杀死。



    我怕正面交锋时,他用话语把我噎死。



    我怕正面交锋时,他用冰冷把我冻死。



    阔别近七年的时光,我,见到了他。



    他依旧高大,依旧尔雅温文,可是,却总觉得哪里不一样了。



    年近三十的他,岁月没舍得在他的脸上留下什么痕迹,蜕去少年的青涩,成熟了,敛步随音,稳控大局。



    我明明冷的很,手心的汗却还是一直冒,我的心跳快了起来,整个人有些张惶,我不停地的笑着,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我依然在欢笑。



    楚歌好像是朝我的方向走来,又好像朝着别的方向去,他的视线似是在注视着我,又似是在别的地方飘荡。



    我如坐针毡,目光四处张望,胡乱游荡,不小心就对上了方悦荏的眼睛,她静静的看着我,让我觉得千夫所指,千刀万剐,我匆匆忙忙收着视线,我的心一下子落到荒井,然后全身血液回流,因为楚歌,在我眼底成像,站在了……我眼前。



    楚歌在我对面,坐下,和我们把酒同欢,他并没有特别的注视着我,和每个人谈笑风生。



    这一刻,他离得我如此之近,只有几步的距离,只要我走过去,我就可以靠近他,彻底的。



    可是,我不能。



    我举起杯子,一口饮尽,他的视线巡梭一遍,最后才落在我脸上,与我的视线平齐。



    他温温和和的笑着,眉目柔和,我在他深不见底的黑色眼球里看到了从前见过的光影。



    我瞬间感觉我又回到了几年前,我浑身上下的肌肉开始紧绷着。



    我移开与楚歌交汇的视线,我不敢看他。



    熟悉的压迫感又回来了,来自于楚歌的压迫感又回来了。



    这种认知让我觉得焦躁,我含着酒,卡在喉咙,燃烧着我,灼伤着我,楚歌对大家说,我回来了。



    我却觉得楚歌只是在对我说:言情,我回来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当我阔别近七年后,再一次听到楚歌的声音时,我竟有种想哭的冲动。



    他的声音还是一样的温柔,一样的低迷,一样的好听,可是,我为什么在这一秒那么想失声痛哭。



    也许是我和楚歌分别的太久,我再也没听过他的声音,现在一下子又听见,那种恍如隔世的呆愣震到了我。



    也许我只是想念他的声音,想念这个朋友了而已。又也许,我是因为楚歌没有恨我而庆幸。



    楚歌不恨我,只一眼,我就清楚的知道。



    我把千头万绪压回心里,眼泪和着酒一并咽下,可是,我的眼睛涨的酸疼,我不知道我用了多长的时间,才对楚歌说出:“欢迎回来。”



    喝完这边,楚歌去了另一边。



    他不恨我,这个认知让我如释重负,但只是轻松了几秒,这几秒后,我的心又悬了上来。



    有人说过,爱一个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如果一个人心里有你,那么他的眼底,满满地,只有你。



    再也容不下其他人的光与影。



    时隔多年,我再一次从他的眼里,看到了我的影子。



    楚歌似乎,还爱着我。



    我一下子不自在起来,仿佛从天堂坠落,掉进无边无底的黑色地狱,怎么也爬不起来。



    怎么办,楚歌还爱着我?



    那坞的声音突然又冒出来:“楚歌似乎情意未变,很长情呢。”



    我有揍那坞一顿的冲动,几秒前凭空消失的人现在又出现在你的身边,而且若无其事的说着你最不愿意挑明说开的事。



    我很早以前就知道,楚歌情深义重,我很早以前还知道,楚歌很长情。



    那坞说:“趁着你刚才和楚歌眉来眼去的空档,我已经向四牛打探清楚,楚歌这次回来就不走了,他从美国回来,现在在央行[中国人民银行,属国家政、府机构]上层管理,好羡慕,不止当官,还和钱打交道,多少人数钱数到手抽筋的梦想他轻而易举就做到了,拉风!”



    嗯,他做到了,带着事业回归,可那与我何干?



    那坞凑过脸问:“郎骑‘宝’马?,竹马弄青梅,这次青梅买不买单啊?”



    那坞的造句让我想起了高中时代初闻楚歌在悠扬的广播里念着:“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千里,两小无嫌猜……”



    好像那诗还萦绕在耳边,久久挥散不去,那阵清脆,直灌心底。



    “对了,你结婚了来着,现在是不是心猿意马后悔了?其实要我来说,趁你和他现在感情不深,也没有小孩,离了改嫁楚歌吧。”



    司肀……



    对啊,我已经结婚了,现在不是七年前了,我已嫁作人妇,楚歌再怎么样,也该放弃了,我怎么会忘记这个转折。



    后悔么?



    我选择司肀,是因为我知道,司肀对我没有感情。



    我需要的,是一个对我没有感情的人,这样,他在我身边,才不会受伤。



    至于楚歌,有一种喜欢,叫做不靠近。



    我摇摇头,不后悔。



    司肀不如楚歌阳光,不如楚歌成稳,甚至不如楚歌有钱,可他在我最需要的时候,站出来给了我一个家,虽然我也不知道这个家的尽头在哪。



    我是感激他的,他能把我从那个残破不堪的家里拉出来,他愿意娶我这样一个女人,不管以后会如何,我不后悔。



    因那坞的关系,四牛哥端来两杯鸡尾酒,他邪魅一笑:“两杯粉红心事,这里最棒的调酒师调的,要、乐、天、喔,要happy喔~”



    我端起喝了一口,味道和司肀第一次为我调制的粉红心事十分相似,我分不出来是不是所有的粉红心事都是这个味道,但是我喝着很棒,也许那个最棒的调酒师就是司肀吧。



    其实,若是能找司肀这样的一个伴,把这一生安稳的过完也是不错的。



    司肀的其他优点我确实不清楚,但他很英俊,他会调酒,他会做饭,就凭着他会做饭,便已经是最大的优点,因为我不会啊。



    而关于司肀,我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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