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不常回家的老公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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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啊,每年累死一批员工,来年员工都要招新。



    上上次,介绍人说相亲对象一米八,那坞一看,是跳起来有一米八。



    上上上次,相亲对象啥都好,只是最后对方来了一句:“我什么都行,就是那方面不行。”



    那坞秒懂:“咋滴,你跟我结婚是要当兄弟啊还是当姐妹呢?”



    我唇角无法抑制的上扬。



    我没有同情心,呵呵呵呵。



    那坞去相亲,好笑程度100%,那坞去相亲的奇葩遭遇,好笑程度10000%。



    我飘远的思绪被那坞突来的一声压天震地的暴口拉回:“妈蛋下手这么重,言小情你当我是木鱼啊!都起包了……”



    我挑挑眉,不忘说风凉话:“活该,谁让你骗我来着……你以为我是潜水艇啊,用我来试男人的浑水,你就不怕我不小心淹死在里面,落得个竹篮打水的下场?”



    那坞站直纤美的身子,撇撇嘴说:“少来,能淹死你的浑水还没出现呢。”



    跟着她做了个灭口的动作,那个凶狠的劲啊,岂是禽兽二字可以形容:“今天你必须帮我搞定他,你要是搞不定他,我卸了你脑袋!”



    皮相动物,好色的女人。



    看着这个原形毕露的禽兽女人,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



    眼前的女人一身的香奈儿套装,大波浪髻发,精心雕琢的妆容,是个百分之百的美人,与我是截然不同的两种风格。



    撇开衣着打扮不说,我们的性子也是天枰的两个极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却也是彼此唯一的挚友。



    人们也许会把这归结为缘分,要我说,我们不过刚巧是臭味相投碰上了而已。



    说正经的,其实是我和那坞的原生家庭都很悲凉,惺惺相惜罢。



    那坞是我的大学室友,不是一个专业,却又都是被剩下来凑合住一宿舍的临时室友。



    刚住一起的时候,因为脾气和性格的不同,我和她两人都相互看不顺眼,还好两人同宿舍但不同专业只是睡觉的见一见,有时她回来的迟,宿舍熄灯了,连见一面也省了。



    那坞是以临床医学被录取的,后学的是建筑,而我则是学的园艺,整个大学期间我培植最多的植物就是花卉。



    后来我才知道那坞转系的原因是:我的挖掘机和你的室内花卉一比,至少干起架来,不会输。



    这决定不可谓不草率,那一阵,我除了无语,只能外加给她一记白眼。



    那时候,她和我每天除了睡觉时间,不会有太多的机会碰面。



    再加上那坞是个身材姣好,容颜倾人的美人,每天找她的学长学弟数不胜数,想和她约个会吧还得排队,行情差一点的时候,可能周一排队,周五有机会约到,还不排除那坞那天有事,如果不巧佳人事急,好不容易排到的约会就变成:下次吧。



    恰好说好的“下次”,也是个永远也不会到来的安抚人心的词。



    而周末那坞要回家,的确看不出来她是个恋家的人,也怪那帮男人留不住她,所以我和她一周也见不到几次面。



    说来也巧,我和她竟来自同一个城市,索性我连家也懒得回了。



    我们关系得峰回路转,是大一第一学期期中测考后,我回家终于得知母亲车祸地真相,我一刻也待不下去连夜赶回学校,趁着周末室友都回家,一个人在宿舍里放声长哭。



    正当我哭得起劲时,宿舍门洞有钥匙转动的声音,在我还来不及收好哭声时,门就那么突兀的被打开,我那时哭得一塌糊涂,那坞见我的狼狈样就那么呆怔的站在门口忘了进来。



    我见来人是那坞,赶紧关掉眼睛里的水龙头,连忙用手抹掉眼泪和鼻涕,视线尴尬得不知该放在哪里。



    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我狼狈得无所盾形,而最难过的是,这副要死不活的样子竟然是被那坞看到了。



    如果换一个人,随便一个人,我都不会觉得那么难堪,偏偏这个人是那坞。



    我又多了一项让她嗤之以鼻尽情嘲笑的事,当时要是地上有个缝,我会放弃思考的立马钻下去。



    只是该面对的还是要面对,地上根本就没缝,就算有,我也没力气钻进去了。



    正当我准备好接受那坞的奚落时,她竟然递来了一包清风纸巾,我错愕了两秒,才接过来猛吹鼻涕,那声音响天撼地,但当那坞听到那满屋子的吹鼻涕回音时,给的反应是放声咯咯的笑了起来。



    我看看那坞的样子,再看看自己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样子,觉得滑稽,忍不住也跟着笑了起来。



    然后,我们和解了。



    想来那些针锋相对的日子也觉着幼稚好笑,我和她又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怎么就偏生一反常态的跟她杠上了。



    当晚,那坞知道了我的事,我像是受蛊惑了一般,把从没和人吐露过的心结一股脑的全向她说了,忘记了保留,忘记了羞耻,以纯粹的姿态,倾泻而出,根本停不下来,也没想过要停下来。



    那一刻,我竟觉得从未有过的无比的轻松。



    那晚,我说了多久已经不记得了,那坞脸上的跌宕起伏很合我心意。



    她皱皱眉头拖着我出去,吃辣得人眼泪直流的麻辣烫,喝冰到爆的冰镇啤酒,虽然总觉着她脸色苍白,但还是跟着她吃遍了一条小吃街。



    我第一次尝到,放纵的感觉,是那么的舒坦,那么的,轻松。



    凌晨五点我们翻墙刚回到宿舍的时候,那坞身子绻在地上打滚,我才知道,那坞脸色苍白是那天刚好来事,却为了帮我消减痛苦愁闷,忍着经痛吃遍那条小吃街。



    我感动得稀里哗啦,那坞却义正言辞的抖着声线的说:“没事儿,一咬牙,一皱眉,一闭眼,就过去了,这点痛无关紧要的,舍命陪君子……虽然你不是个君子。”



    那天过后,相互看不顺眼的两个人几乎黏到形影不离,原本我想找一座被人遗忘的城市,被人遗忘的活着的计划也跟着泡汤了。



    托那坞的福,我避之不及的楚歌也再次回到我的生活。



    毫不夸张的说,那时那坞连约会都要带着我三人游,当然我不是那么不识相的人,不想被那坞那些倾慕者用哀怨的眼神杀死,所以同行两次后,那坞去约会我就乖乖钻进培植基地。



    大学毕业后,我因为言朝书的强烈要求回本市工作,那坞不想和我离得太远也随后回本市做房地产销售的工作,我在工作两年后则盘下了老板娘的花圃自己打理。



    一晃眼就到了现在,两人都成了28岁的大龄剩女。



    28岁也不算什么,但当国人把28岁以上的女性视作剩女,并对择偶稍加挑剔的女性加以嘲讽:“你现在需要的是救生圈,颜色质量什么的就先别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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