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刑庭八(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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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合理合法。接着律师再以TA的角度,进行反驳,表示公诉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挺有意思的。
双方辩驳也不是单纯提出自己的想法,而是从法律出发,各自找出能证明自己观点的法律规定。
听众听起来就会觉得甲说得很有道理,乙说的也很有道理。
至于哪个的观点更能说服听众?
《看到此内容,说明本书不支持电脑观看,你用手机打开继续阅读》,如果想反驳的话)。
哪有这么辩的?
如果检察官记录的速度不够快,岂不是会漏掉一两个听到时很想反驳但后面没记住的点?
为什么不能一个律师说完后,问一下检察官要不要反驳,等他俩辩完再问下一个律师呢?
为了节约时间?
李光地饶有兴致地听着公诉人从法律规定谈到司法实践,论证自己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合理合法。
接着律师再以TA的角度,进行反驳,表示公诉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挺有意思的。
双方辩驳也不是单纯提出自己的想法,而是从法律出发,各自找出能证明自己观点的法律规定。
听众听起来就会觉得甲说得很有道理,乙说的也很有道理。
至于哪个的观点更能说服听众?
就看听众的心往哪边偏了。
李光地边听边在纸上记录一二。
爱新觉罗?玄烨则在思考这种由法官引导、主持的庭审的优势??不过一直以来官府审案都是官员引导,他想的是“回合制辩论9?com”的优势。
好处是给对方留了准备时间?让对方能够思考和查资料??他看到了辩护律师发表意见时,公诉人拿着手机在现查资料。
毕竟是我方人员挨个说完之后,对方再一个一个地进行反驳。
甚至还加了一点“已经说过的就不要说了,有新的意见可以提¤
[小♂说路上]¤『来[小♂说路上]♂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9?com”。
下次有大臣学术之辩时,我不妨试试。
陈廷敬看着第二轮庭审结束之后,法官问是否还有“新”的意见要发表,公诉人和有的辩护律师说“坚持第一轮和第二轮的辩论意见”。
他不由得笑了。
就说要是允许双方一直辩下去,他们这个庭不知道要开多久。
以及,一挑二十几,公诉人真的要有很强的心理素质和理论知识啊,不然辩论时回答不了律师提出的观点,或者反驳的角度错误,就比较尴尬了。
??
现在已经是13点24分。
很显然审判长没打算休庭。
因为只差最后一步,庭审就结束了。
姜海蓝在庭审笔录上写下“被告人最后陈述”。
她活动右手手腕,实在是没心情将所有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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