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丨初恋第四回藏在信封里的棒棒糖(2/2)
【畅读更新加载慢,有广告,章节不完整,请退出畅读后阅读!】
然后我就一下清醒了,同样也没经过思考,又抱着它下了楼,生怕阿姨走了。还好,来得及。
我把它又还给了阿姨,并说道钱就不要了,就当“遗弃”它的补偿吧。
阿姨也没有为难我,可能还是因为我是个好说话的学生,也没要回钱,亦或是阿姨也是一个善良的人。
时隔十多年,我还是会想起它,一只浑身花纹、说不清是深灰色还是深黄色的那只小猫。
我相信有很多人家里也有着一只傲娇的主子,其实在古代,陆游就是特别出名的猫奴,后来也了解到,那时领养一只小猫是要“下聘”和“给契”的,特别正式。善待你们的主子哦,即使它们偶尔会跑酷,咬坏你的耳机线,翻你的垃圾桶,喝着马桶水,相比人与人之间的那种利益交换,它们的爱,真的是毫无保留,不求索取。
就这样,又无聊的过了大概五天吧,去上晚自习前,路过宿舍一楼的传达室(我们那没有宿管阿姨,只有打更的老大爷)试着问问有没有我的信,大爷从一堆信笺里翻了翻,还真有。
当时那种开心劲,应该和后来,最开始拆快递是差不多的,此外还多了些甜蜜感。
白色的信封,还带着点古怪,里面好像有什么东西,鼓鼓囊囊的。
我赶紧放进书包,然后麻溜的就奔到自习室,找到一个角落,搓搓手,然后小心翼翼的拆开信封。
原来里面有一根安第斯山的棒棒糖,我也记不清,是当时的信件管的没有那么严,还是后来才有的规定,不许夹带小物件,总之,她就是把一根棒棒糖寄了过来,顺利的让我收到了。
我还清楚的记着,她的笔迹,比较秀气和端正,不像我的字比较行草乱飞,一眼就能看出是女孩写的。
她同样在里面做了“应聘式”的自我介绍,她说自己特别喜欢冬天和白色,每年的冬天,是她最开心的时候。信里还多说了一些自己的家庭情况,说自己有一个比她小一轮的妹妹,特别淘气,总是和她顶嘴吵架。作为独生子的我,应该是没法理解其中的快乐。
她还在信里说,家在灯市火车站附近,周围有一座特别有名的佛寺和公园,里面建有辽代的塔,她经常和家人在晚饭后,去那里遛弯,说有时间我去的话,一定要带着我参观下。
后来,那里也基本成为我们的固定约会地点。嘿嘿,我的初吻,也是在那送出去的。
仔仔细细的看完一遍后,我又看了两遍,明天就是第三次“约会”的日子,然后我就马上开始着手写第二封信,准备给她一个小惊喜和小期待。
现在回头去想,当时也不知道哪来那么多的话去说去写,并且也不嫌烦,也许这就是每一对“交往前期”男孩女孩之间的快乐吧。
是不是每个人的阶段不同,喜欢的颜色也会有所变化?小时候,我真的特别喜欢绿色,工作后不知道为什么,开始喜欢蓝色,直到现在,可能是因为养猫的关系?我更偏爱灰色,毕竟一身猫毛很难看出来,我觉得自己一定是有大病。
她对白色,真的是特别偏执,甚至在后来,也经常会为我买一些白色的T恤,理由很简单,说我穿白色的更帅,我也还就傻呵呵的信了。以至于每次去传达室,只要看到白色的信封,我都会问大爷,有没有某某室的信帮看一下哈。十有八九,都会被我猜中。
第二封信里,我开始“放肆”起来,印象最深的,甚至写了一句类似“生米煮成大米粥”的话,现在我还纳闷,我是怎么胆敢写出来的,也不怕吓着人家,后来也成为了她“嘲笑”我的把柄,我就会坏笑的问她,难道现在没有煮成熟饭吗?嗯?然后就是,不可描述的画面,你懂的。
在那个深秋,冬季来临之前,可以说是我人生中,最难忘最快乐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