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孙检是我从小的偶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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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检,可以占用你几分钟时间吗?”欧小川从刚才对话中,已经判定,眼前的人地位可不简单。
至少也是检院副检察长以上的级别。
掌握着人事生死大权。
自己的政审之事。
或许他能解。
故欧小川义无反顾就阻挡住他的去路。
欧小川自然没有猜错。
此人正是麻皮县人民检院党组副书、副检长孙善德,协助党组书、检长沈沛同志主持机关日常工作,同时分管、办公室政治部、证监起诉科。
他看到欧小川拦住他,并没有慌张,很淡定地打量了眼前的男子,眼眸泛起一丝的狐疑,又看了看后面的赖强,淡淡地开口:“什么情况。”
声音不大,但是已经有一种逼人的气势。
领带的威严。
后面的赖强已经急匆匆地跑了过来,心虚地挡在前面,想要怒斥欧小川。
但是欧小川已经脱口而出:“孙检,我是贵单位今年招考总分第一名的欧小川,不过贵单位以我政审不通过为由,把我排除在外,我对此结果有异议,今天就是来申诉的,请你明断。”
孙善德听罢。
又看了一眼赖强,眉头挑了一下,淡淡问道:“是怎么一回事啊?”
赖强先是狠狠瞪了欧小川一眼,马上就回答道:“孙检,是这样的,他的亲生父亲以后犯过刑事案件,有案底,不符合我们单位录用的标准,他自己不服从,还来闹事。”
欧小川上辈子在法庭上当刑辩律师,很多时候都是身居巨大劣势,不过也只能厚脸皮和各公诉人对垒,这个倒是让欧小川心态得到了锻炼,凡事都能从容面对。
所以欧小川根本无视这个赖强,反而淡定反驳:“孙检,我没有来闹事,根据宪法41条规定,公民享有申诉权,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而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我的政审结果是不公平的,我今天来只是以事论事,要求贵单位依法依规办事而已,免得留下把柄,让人不服。”
赖强没想到欧小川如此地能说会道,让自己在上司面前丢面子,此刻已经有点愤怒了:“什么时候轮得到你在这里放肆,我警告你,再不走,我就叫保安轰你出去。”
孙善德倒没有跟赖强一样无能,反而颇有兴趣地看着欧小川:“我们检院是讲事实的地方,你觉得我们哪里不合法违规了,请你拿出你的依据来。”
欧小川就等他这句话,马上回答:“孙检,根据我国《公务猿法》,里面明确规定如果配偶、直系亲属及三代以内旁系亲属有下面3种情况.....才影响子女政审,我父亲犯的这是寻衅滋事罪,并不在此类范围,所以你们以此为事实的依据来判决我政审不通过,是不合理的,是违规的。“
赖强马上反驳:“我反对,你这个说法就是来搞笑的,我们检察院属于公检法,这个招录标准肯定要比一般的公务猿法更加的严格,而且这个解释权在我们手里。”
欧小川不急不躁:“就算如此,那你们也不能扩大法律的解释,直接对我做出如此荒谬的决定,我父亲是犯罪分子不错,确实是有刑事的案底,你们对我本人更高的标准和要求,这个我是接受的,但是绝不能一票否定,法律没有赋予你们这个权力,不能说我父亲是犯罪分子,我就是犯罪分子,如果这个说法,这何其荒唐。
何况我是出身离异家庭,我父母亲在我8岁就已经离婚断绝关系了,我一直跟着我母亲生活,父亲也已经十多年没有回来过,是死是活都不知道,是啥模样也记不住,他也没有对我尽过半点父亲的义务。
所以在法律上,我跟父亲只有血缘关系,但是实际上,已经没有任何的关联,所以他犯罪与我无关,更不能作为我政审上一个问题。
最后我想说,法律应该是保护人的盾牌,而不是用来攻击别人的凶器,你们检院作为法律执行机关,法律忠实拥护者,更理应依法办事,决不能因为有人恶意举报我,就妄下论断,对我一票否决,孙检,我一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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