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升堂审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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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县衙。今天是陈清一案重审的日子。
一大早,陈清的家人便早早到场,主要是陈清的父母以及他的一对弟弟妹妹。
陈清父母一共三个孩子,陈清的老大,今年十六岁,妹妹刚满十三岁,至于幼弟,今年才十一岁。
陈清家里的条件,比起沈毅家里还要差一些,沈毅家虽然是士族之中的寒门,但是至少可以称得上是士族,而陈清家里则是江都城郊的农户。
当然了,能供养陈清这个读书人出来,陈家不可能是贫农,事实上陈家家里有十来亩地,住的也是瓦房,虽然都是陈清父母亲自耕种,辛苦一些,但是一家老小也能吃饱饭,每年能够存余一些。
陈清幼年蒙学,蒙学的先生就说他是读书种子,将来是很有希望考中功名的,自那之后,陈父陈母便没有让陈清再下过一次地,干过一点活,不管陈清买书买纸买笔买墨需要多少钱,陈父陈母都会咬牙供应。
陈清也很争气,顺利的进入甘泉书院这种“名校”读书,本来明年就要安排他参加县试,然后府试,院试,考取生员功名。
有功名在身,就可以见官不跪,另外还可以免自家两个人的人头税,陈家的日子就会好过许多。
陈清天资聪颖,也很好学,年初上元诗会他一首上元词就颇为出彩,在书院里小有才名,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是很有机会考中秀才的。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陈清死了。
被人乱拳打死。
陈清被送回家的时候,已经是一具冰冷的尸体了。
可想而知,陈父陈母,该何等痛心?
事实上,陈母当场就昏厥了过去,这几天时间精神也变得不是如何正常了。
然而这几天时间里,陈家人多次来县衙询问案情,县衙一方面在刑讯沈毅,另一方面却没有告诉陈家人,只说案情正在审问之中。
当时,江都县衙的想法是先把这桩案子做死,等到一切尘埃落定之后,再将案情通报出去。
不过后来,陆夫子的进场,让这件事情出现了转机,弄到现在,事情已经与最开始不一样了。
现在,官府一方,甘泉书院一方以及范家等诸方势力,都达成了统一意见,要拿钱通来结案。
既然拿钱通来结案,那么这件事就不必那么遮遮掩掩了,因为钱通的的确确是当时的凶手之一,拿他论罪,江都县衙是“伸张正义”,不仅不用遮掩,甚至还值得宣扬一番。
此时,陈氏夫妇带着一双儿女,站在公堂的角落里,陈母还在不住的抹眼泪,他们的女儿也双眼通红,不过还是拉着母亲的手,在宽慰母亲。
除了陈家以外,沈家的人也到了。
沈家这边是沈毅的父亲沈章,以及他的三哥沈陵。
沈章今年四十岁不到,身材中等,穿着一身普通的布衣,穿着打扮,一看就是干练之人,此时他站在公堂的右边,抬头看着大堂上的牌匾,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他的手还是微微有些颤抖。
很明显,作为父亲,他心里是非常紧张的。
沈陵站在自家四叔身后,微微低头道:“四叔,您昨天也见到老七了,没有什么大碍的,放心罢。”
沈章是昨天早上赶回的江都,回到江都之后便去县大牢见了儿子一面,这会儿心里是有底的。
听到这句话,他只是“嗯”了一声,没有多说什么。
“县尊老爷到??”
随着衙差的呼唤,身材有些肥胖的县令冯禄,两只手扶着腰带,朝着正堂主位走去。
因为他肚子有些大,这个扶腰带的动作,看起来就有些像是在捧着自己的肚皮,模样有些滑稽。
不过这个时候,这个场合,很明显,没有人敢嘲笑县尊老爷的。
大堂上,除了陈母的啜泣声之外,再没有任何声音。
等到县老爷坐定,大堂里的众人才纷纷下跪,对着县老爷扣首行礼。
“拜见县尊。”
“都起来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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