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彩礼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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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了酒菜,吃喝着,朱志远对柳眉道:“姐,我有个想法,明年两会,想给人大法工委上个提案。”



    “什么提案?”柳眉问。



    “彩礼法。”



    “彩礼法?”吕珍讶异。



    顾瑶则叫:“看上哪家姑娘了,要你给彩礼,给多少?”



    “不是我。”朱志远摇头。



    他把古彪的事说了,道:“相亲之类,男女之间,本无感情,要是直接结婚还好,但订婚的话,女方往往就有些推三阻四的,可男方往往性急,又想着,自己花了那么多钱,为什么不可以睡啊,有这个心理,女方推拒,他说不定就用强,但女方要是报警,就成强奸罪了,搞不好要坐牢。”



    “一般不会吧。”顾瑶道:“一般来说,只要订了婚,办了酒,就默认可以同房了,现在的女孩子也开放,不会推的。”



    “难说。”柳眉摇头:“有这样的可能的。”



    “也不至于报警啊。”顾瑶不同意。



    “不一定。”吕珍思维相对慎密:“如果本就另有目地呢?”



    “那有可能。”顾瑶这下皱眉了。



    柳眉叹气:“现在这社会上,风气是有些不好。”



    吕珍加一句:“而且越来越不好了,人人拜金,为了钱,真是什么都做得出来。”



    “所以,我想做一个提案。”朱志远道:“请法工委出一部彩礼法,形成法律条文,要收钱,可以,但请提供相应的义务,如果不愿意,闹出事来,那不是男方强奸,而是女方违约。”



    “这个比较难。”柳眉想了想,摇头。



    吕珍同样摇头:“直接形成法律,给钱就给睡,形如卖肉,这肯定不行的。”



    “那怎么办?”朱志远问:“彩礼要收,床却不给上,男方要是用点强,她还报警,然后还要坐牢,这对男方来说,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但形成条文肯定不行的。”吕珍还是摇头,她是三人中最理智的一个,顾瑶性子就不同,顾瑶叫道:“我看可以,有什么不可以的。”



    “那要是你呢?”吕珍反问她:“现在你跟人相亲,对方给了钱,你就要陪他上床,你肯干啊?”



    “为什么不?”顾瑶道:“我看上了,我才订婚,才收钱啊,看不上,我根本不会同意订婚,更不会收钱。”



    “可如果,有些人,根本就别有目地的呢?”吕珍反问。



    顾瑶一下给问住了。



    柳眉则点头:“这样的事有的。”



    她微微皱眉:“但这要形成条文,却肯定不行。”



    “那怎么办?”朱志远问:“就是找小姐,给了钱,小姐也给睡啊,订了婚,掏了十倍百倍的钱,却不给睡,公平吗?”



    “婚姻这个东西,本就不能说公平不公平的。”吕珍道:“婚姻要带上情感,情感扯不清的。”



    “这倒也是。”顾瑶道:“真要说公平,那女人还要生孩子呢,十月怀胎,可没男人什么事,生了孩子,还跟男方姓呢,不同样不公平吗?”



    她这会儿又占女方一边了。



    这就是她和吕珍不同的地方,她更感性,吕珍则更理智。



    “可相亲的人,哪有什么情感啊?”朱志远反问。



    吕珍几个都不说话了。



    柳眉沉吟半天:“这是个很大的话题。”



    “是啊。”吕珍道:“生活中很多事情,只能模糊处理,不能什么都说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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