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哈尔滨绞肉机大案-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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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树彬他们几个经历了这几次案子以后啊,受害人都报案了,警察呢开始调查,搞得他们也是很狼狈。



    慢慢的杨树彬总结了,以后坚决不能心慈手软,我已经因为不下狠手付出代价了,那刘爱斌不就是这么被抓的吗,所以以后坚决不能留活口。



    这个时候呢,戟红杰和张玉良两人已经彻底的深度参与进来了。



    杨树彬把杀人的事情一说,所有人立马达成共识了,这样最安全,张玉良也觉得,反正都已经抢了这么多了,警察要是抓住啊,说不定也得枪毙,为了保险起见,必须灭口啊,一个也不能留了。



    随后,杨树彬就给他们后面的行动,定下了几条规矩,他在这个团伙,具有绝对的领导地位和话语权,我的规矩必须遵守。



    第一,抢劫的目标,必须我亲自来决定,你们都不能自己做主,可以给我提供线索,我来拍板是不是动手。



    第二,作案之前必须购买一个新的手机号,不能和任何人联系,而且手机号码必须得是靓号,哎, 带666或者888这种连号,这样的一个是比较吉利,另外呢,也让别人一接电话,可能觉得咱就是有钱人,买个靓号也好几千块钱呢,一般人也不会用。



    第三,租的房子必须是高档小区,这样的话,下手的地方,小姐才会来,要是住的地方太破了,人家压根就不会出台,穷鬼还想什么好事呢,给钱也不去,还有啊,租的房子里必须要有浴缸。



    为什么呢?



    因为方便分解尸体,杀人之后,肢解肉全部切成小块,用水煮,然后搅成肉馅,骨头什么的用钳子夹碎,再煮,再砸成小块,最后扔到垃圾桶里,整个过程不能弄出太大的动静,不然的话,很容易被邻居发现。



    第四,到银行取钱的时候,必须做好伪装,戴好帽子,用帽檐把脸遮起来,防止被监控拍到。



    好了,规矩都定好以后。



    马上就开始行动了,四个人返回了深圳,他们对这里比较熟悉。



    在市中心的一个高档小区,租了一个房子,买来刀子啊,斧子啊,绳子啊,什么的工具,还有一个手摇的绞肉机,就是市场上做肉馅的那种。



    接着戟红杰开始找工作,奔着夜总会就去了,这事也很简单,因为她不在乎钱,待遇什么的都好说,只要能在这工作就行了。



    就这样,没多久啊,她去了一个挺大的厂子,每天在里边一坐,也不搭理客人,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和小姐们处理关系上了,一旦发现合适的目标。



    杨树彬就出面,打扮成大款的样子,来夜总会消费。



    这个时候,吴宏业也加入了进来,哎,因为看到他们弄了不少钱,也开始眼红了。



    杨树彬也同意了,不过让他干的还是些打杂的活,还没有直接参与到杀人的过程当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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