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七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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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家整洁有序,比江家还干净,一切家具简洁犀利,设计感十足。江雪律毕竟年龄不大,再怎么擅长打扫,最多抵达干净的程度。秦家却简直干净到令人发指,扫地机器人安安静静蛰伏在角落,肉眼可见一切整洁有序到了极致,一根头发丝儿都没有。
帮忙搬家的警员,到了地方就撤退,偌大一套房子,只剩下静默的两人。
江雪律脱了鞋,他脚下穿了白色的袜子,踩在地毯上。
客厅有一整面落地窗,透过崭新的玻璃窗上眺望,江雪律发现西北方向几公里是英华中学。为什么一路以来记地标,人总对自己不熟悉的事物感到没有抓取感。越是没有安全感的小孩子,越希望能看到一些熟悉的东西。
看到熟悉的地标,江雪律心里安定了许多。
他没离开太远。
心下定了以后,他有闲心左顾右盼,这套高层公寓极美,脚下是车水马龙,能俯瞰整座江州市的万家灯火,又临近繁华的金融街市,玻璃高楼近在咫尺。唯一的缺点就是空。
初来乍到,少年连脚踩在地上都谨慎,不敢跨越雷池。
他数了数室内的布局,看出有三四个房间,想问自己住哪里?
看出他脸上的犹疑,秦居烈给他带路,行李箱滚轮,经过时髦的地毯后,不疾不徐地滚向了一处房间。
江雪律跟在他身后,抵达了客卧,注意到一张床空着,猜测这就是自己未来的房间了。因为上边早已经备好了薄薄的床上四件套,叠成四四方方的豆腐块儿,放在平整干净的床面上。
枕头也摆得端正,又看上去非常柔软,起码夜深了,江雪律很想把脸贴上去。
至于颜色,少年微微诧异。
挑选者应该是考虑了他的年龄,床单是天蓝色的,有别于整个室内统一的风格。而枕头被褥都准备好了,少年再往卫浴走去,发现洗漱用品也摆放得好好的。
江雪律还在愣神之际,一只手已经越过他的头顶,打开了灯。又给他打开嵌在墙中的黑色衣柜,“不喜欢这个颜色的话,柜子里有其他颜色。”
顾忌到少年今天奔波折腾了一整天,秦居烈伸手调试了几个挡位,把微微有点刺眼的白光降成暖灯。
“如果累了,今天先别收拾,睡一宿。”
少年打开行李箱,从里面拿出一套常穿的睡衣,他坐在床边眼睫微垂,安安静静地点了点头。秦居烈人高,从他的角度,一眼能看穿少年眼底晕着淡淡精致的青灰,衬得一双明亮的眼睛也没有多少神采。
人小,经历的事情倒不少。秦居烈心里想。
根据江雪律的生平,这是他第一次因事故搬家了。
第一次家住幸福小区,发生了李路云大规模投毒案,小区因出了李路云这个危险分子,房价暴跌,人人恐慌,幸福一字笼罩徘徊不去的阴影。年仅八岁的孩子踉踉跄跄地被母亲牵走,从幸福小区搬离。
第一次就是眼下。
秦居烈回到主卧,客卧有独立卫浴,跟主卧仅有一墙之隔。十分钟后,隔壁传来流水声,秦居烈单手打字的动作一顿。
还有摆弄瓶瓶罐罐的动静,仿佛少年光脚踩在正在一瓶瓶拿起来查看背后的说明书。动作很轻很小,只是男人的五感敏锐,难免留心。
半个小时后,客厅的一角传来吹风机轻轻的声音。
秦居烈可以想象,少年顶着一头湿漉漉的黑发坐在沙发边上,一手拿着吹风机,黑色柔顺的发丝在强风下吹起。
从今以后,两个人要在一个屋檐下,注定要相互磨合。
江雪律确实在磨合,住在老小区的他根本不会操作这高科技面板,洗澡花了他一些摸索时间。秦家的沐浴露、洗发水,瓶身流畅,很高大上的样子,少年握在手里,必须查看阅读背后的说明书,才能分辨出——什么是洗头的,什么是洗澡的。
少年打开瓶口,试探性地轻嗅,好香,是男士清冷的香味,若即若离又悠远飘荡。
江雪律没试过这种沐浴露,他使用过的牌子,基本上挤压在手里时香气扑鼻,半小时后就没味道了。
开始洗澡,少年脱了衣服,任由花洒从头顶倾斜而下,半晌少年抬起了头,喃喃说道:“为什么呢……”
这是少年今天第一次感到迷茫,他搬家不舍过,来到新地方不安过,唯独缺少迷茫。可这一次洗澡把他搞困惑了。
为什么……水落在他身上就不烫了。
明明这个温度,跟他在家时是一样的。
卫浴中正好有镜子,照出少年的脸庞。江雪律刘海已经顺到脑后,露出漆黑如墨的眼睫,鼻尖和嘴唇有了颜色,白皙的脸颊往下流淌透明的水珠,水珠下是一双万分困惑的黑眼睛。
仿佛在考试中遇到一道颇有难度的数学题。
洗了半天凉水澡,江雪律抬头看向花洒,倏地意识到,花洒的高度似乎是不是高了。
难怪水落在他身上时,已经失去了温度。
破案了。
少年默默地将花洒调低了几公分。
他找到吹风机,没找到插孔,也许高端的装修把插孔隐藏得仅主人可见,这个点接近凌晨,江雪律没好意思问主人。
困倦缠身,生物钟早已固定,少年上了床,径直睡着了。
他明天还要上课。
另一个卧室内,静默之中,男人单手打字,良久合上亮光屏幕。熄屏前,手机上是一张英俊到极点的男人侧脸,除了一双眼眸充满深思淡漠。
秦居烈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这套房子因为是一个单身男人住,装修偏冷色调,缺少一些柔和的色彩,再加之他工作繁忙,平时回家多把家当旅馆,常常冷冷清清没什么人气,显得有些空旷。
不知道对方能否适应。
秦居烈放下手机,薄薄的眼皮微阖,敛去眼眸中的暗色,这套房子,没有迎来一位女主人,先迎来一只猫,又迎来了猫咪的小主人。
最糟糕的地方就在这里,他一个未婚的单身男性,心理年龄极为成熟,为什么会选择这么做,仿佛有什么驱动力,他手持钢笔,签下了一个名字。()
以他的家世能力地位和在张局心中的分量,他知道,如果自己签字了,旁人自动丧失竞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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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什么这么做,自己也没想明白。
是同情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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