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6 章 第三六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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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听后更是怜爱不已,还主动帮隆抱了一会儿。

    列车逐渐驶离东北边境,来到俄罗斯境内,它穿行在东西伯利亚的红枫林中,像一条黑色的长蛇。

    那时大概是千禧年,苏联虽然已经解体几年了,隆还是能在看到不少列宁像,但早已布满青苔和锈迹。

    只可惜雕像还在,那个钢铁巨人的时代却永远过去了。

    ……至少单向透明的时期过去了。

    当然,隆也没有幸灾乐祸地想嘲笑这个国家的意思,因为他母国政府到底谁说了算都是个问题,英国内阁还是美国总统?

    隆轻扯嘴角,嘲讽地笑。

    等到要吃晚饭时,隆清点了一下自己还剩的现金,发现钱已经不剩多少了,省着点用,勉强能撑到回到英国。

    隆看向面色苍白消瘦的男孩,咬牙买了一杯热牛奶、一块干面包和两个鸡蛋,火车上的食物贵得令人咂舌,通常比超市贵上五倍不止。

    见男孩不吃,隆把他抱在膝盖上,皱眉一勺一勺地喂给他。

    在乘客们看不到的地方,他凑到男孩身边低声道:“你乖一点,回伦敦后,我给你买草莓。”

    男孩喜欢草莓也是他在傅庭雪那里听说的,傅庭雪在他和爸爸面前表现得简直像个儿控,没想到都是装的!

    一想到自己估计甩不掉这个小拖油瓶,隆就捶胸顿首,感觉自己被坑了。

    男孩睫毛轻颤,他

    ()    抬头看了一眼隆,眼神里闪过一丝莫名的情绪,他听话地喝下热牛奶,缩成一小团偎进隆怀里。

    隆抱着他软绵绵的身体,心想:还是挺乖的,就是不知道手感怎么样。

    他顿生好奇心,捏捏小爪子,又揉捏脸蛋,玩得不亦乐乎。

    但无论隆怎么揉捏,男孩都不会挣扎和发火。

    对面的女乘客看不下去了,有些责怪道:“哎呀,你这个当爸爸的,怎么还这么幼稚,宝宝的脸都被你捏红了。”

    隆干笑一声,收回作恶多端的手。

    连续八天的车程后,列车停在终点站圣彼得堡,隆抱着男孩下火车后,又在港口乘船回到英国。

    他就这样有惊无险地回到英国,但他刚回到老家约克郡,他的老朋友就让他赶紧躲起来,因为爸爸的亲儿子正在私底下通缉他。

    他们怀疑是隆出卖了爸爸,甚至还私吞掉那一大笔“美元”。

    隆是个被遗弃的孤儿,他被爸爸捡回来时,左腿甚至还有些残疾,他曾经是爸爸最得力的助手,但这却招来爸爸亲儿子的不满和记恨。

    约克群是呆不下了,没办法,隆只好带着纪贤在伦敦过上东躲西藏的日子。

    他在伦敦租了一间简陋的阁楼,和纪贤安顿下来。

    “真像只奶猫啊。”

    阁楼的床上,隆伸手去摸纪贤下巴上的软肉。

    纪贤正在睡觉,小小的一只蜷缩在他的臂弯里,乌黑的小脑袋靠在他的胸肌上。

    这些奔波的日子里,纪贤一直都很乖,隆一开始担心的大吵大闹的场景全部没发生,让他省心了不少。

    但想到以后的生活,隆又十分头疼:唉,到底该怎么办,不会要我一直养着他吧。

    他心想:要不找个机会把他送到修道院去吧。

    可想到这孩子是个哑巴,他又实在不忍心。

    天空泛起鱼肚白,隆没再继续想下去,起床打算做早饭。

    然而,他刚起身就发现不对劲。

    因为……他的胸肌上的两粒小红豆肿起来了。

    看着上面可疑的水渍,隆心里骂了一句脏话。

    小崽子果然不是个省心的。

    “我以后每天都给你煮牛奶,别抱住我的胸使劲啃,你把我吸肿了,我出去约会怎么向夫人解释?”

    “我又不是你妈。”

    阁楼简陋的厨房里,隆正手忙脚乱地煎鸡蛋,小奶锅里的牛奶煮得咕咚咕咚地响。

    作为一位生活粗狂的男人,他从来都没做过饭,但也不可能让孩子跟他一起吃快餐,只好努力学习怎么奶孩子。

    因为没安油烟机,厨房里满是烟,呛得隆咳嗽不止。

    手忙脚乱地把牛奶和鸡蛋放在饭桌上后,隆又骂骂咧咧地把纪贤抱到椅子上,把叉子塞在他的手里。

    “行了,吃吧。”

    一切都做好后,隆才终于松了口气,他煎鸡蛋时没穿上衣,几滴热油溅在他结实的胸肌上,红

    肿了一片。()

    鸡蛋有些煎糊了,牛奶的味道也很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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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纪贤还是捏着叉子,慢慢地开始吃早饭,他一边吃一边看向隆。

    隆正在躺在旧沙发上,一边喝啤酒,一边啃汉堡,电视里的喜剧逗得他哈哈大笑。

    他看隆的那种眼神,总之不是警惕。

    吃完早饭后,隆把纪贤关在家里,自己出去工作。

    但不是那种正经的工作,爸爸的亲儿子到处在找他,他一旦使用信用卡,就会暴露自己的位置。

    没办法,他只好从事一些,嗯,服务业?

    隆给自己立的人设是青少年时期被黑寡妇骗钱骗身,年纪轻轻就独自带娃的男青年。

    他相貌英俊,金色的头发天然卷,发梢略带红棕色,胸肌结实饱满,一看就是深受夫人们喜爱的小伙子。

    年轻英俊的小伙子和有钱寂寞的夫人,你在很多西方名著里都找到这样的经典搭配。

    隆偶尔还会带纪贤一起出门,一位叫海伦的夫人非常喜欢这个孩子。

    她出手很大方,不仅亲自带这孩子去置办每个季节的衣物,还每次都会给隆塞两千英镑,让他给好好抚养小keats。

    日子就这么过着,直到有一天,隆出门后迟迟没有回家。

    纪贤饿了整整两天后,他在家里找到几枚银币,从后花园里翻到隔壁邻居的家里,希望和邻居换点面包。

    邻居显然是个大户人家,房子很大很大,纪贤绕了很久,都没能找到厨房。

    出乎意料的是,这座大房子里的仆人并不合格,花园都没人打理,他们连房子里溜进只小猫都不知道。

    “少爷的病怎么还不见好,伦敦这样的城市也不适合养病,老爷还是把他接回德国比较好。”

    “老爷刚迎娶一位新夫人,新夫人刚怀孕,他哪里还记得这个病恹恹的儿子。”

    “谁知道呢,老爷已经两个月没来看望小少爷了。”

    走廊里走过几个佣人,但纪贤那时听不懂德语,也不会比划手语,他很饿,只想找东西填饱肚子。

    他看到佣人,连忙追上去,但因为这屋子太大太绕,他居然跟丢了,迷迷糊糊间绕到一个门没关好的房间。

    迟疑一瞬后,纪贤推开门。

    “你是谁?”

    原来是个卧房,一个金发男孩病恹恹地躺在床上,他看上去病得很重,脸都瘦得脱形了。

    但即便如此,他还是吃力地抽出枕头下的袖珍小手.枪,对准眼前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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