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IF-重启篇(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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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姜予微像上一世一样,为了梦想努力那么多年,到头来却被人白白摘走胜利的果实。

    今天是为了给姜予微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至于她能不能抓住,敢不敢抓住,那就是另外一件事了。

    沈初一伴着一张小脸叮嘱:“总之,姐姐,你记住。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只要你有需要,你就打这个电话。骗是骗不了你一分钱的,信我。#34;

    姜予微:#34;……#34;

    她还是回去看动画片吧。

    此行目的达到,盛明初的包子也快解决掉,两人正准备离开,就见姜妈妈不知远远地看到什么,转身自抽屉里拿出一个铁碗碗,往里面撕开一个包子后,将铁碗碗摆在了路边。

    一只稚稚嫩嫩的小黄狗晃悠过来。

    以往它都是埋头朝着那盆去的,今天它却摇着尾巴往另外一个方向去了。

    “大黄!”沈初一不敢置信地喊着,#34;你是大黄吗?#34;

    被她喊成大黄的小狗比巴掌大不了多少。

    尾巴尖尖上的一点白晃起来就像是一团小雪球。它蹭到沈初一的身边,绕着她的腿,在她蹲下来以后舔了舔她的手心,汪汪两声。

    沈初??把将狗抱起来,根本不顾狗身上脏乎乎的灰尘会脏自己粉色的小裙子,她扭头对盛明初说:“爸爸你看!”

    盛明初:“是大黄呀!”

    姜予微在一旁默默看着,心想这狗可是真一点都不大啊。

    叫人大黄合适吗?

    姜妈妈惊讶:“你们认识它吗?这是你们的狗吗?”

    沈初一抱紧大黄:#34;这是我命中注定的狗。#34;

    姜予微:#34;……#34;

    她现在越来越觉得这所谓的星探和电话不靠谱了。

    姜妈妈感慨:“这小狗啊是几天前来的,突然就出现了,在咱们家门口。本来啊,我还想说把她留下来,可她就是不情愿。碰都碰不着。我就想着每天到点了,给她放点吃的。#34;

    /gt;

    #34;说不定真是你命中注定的狗呢。#34;

    姜予微看了眼亲妈。

    妈,你也被传染了?

    沈初一拽着大黄的爪爪摁了摁,发现它小肉垫都快被磨破了。

    大黄该不会是记得姜予微家的店在哪里,所以从影视城千里迢迢跑过来了吧?那得多远啊,要真是这样,沈初一得心疼死。

    她抱紧大黄问:“阿姨,阿姨,这只小狗我们能带走吗?”姜阿姨:#34;当然!它很喜欢你呢。#34;沈初一摇头晃脑:“肯定哒!”她和大黄可是两辈子的缘分啊。

    沈初一爱不释手地抱着大黄,临走前又对姜予微说:“姐姐,你别忘记我的话。你要是想演戏,来找我,我捧你。#34;

    姜予微觉得她这样子实在可爱。

    比她还小的姑娘,对她说这话,怎么想都觉得像童言无忌的胡话。#34;好呀。#34;姜予微冲着她挥挥手,答应了。但心里确实没把这话当真。她不是投机之人,性子早熟且谨慎,更自知自己家里的情况。这一天她收下了来自盛明初的名片,却一直没有给他打过电话。电话拨通那天,已经是三年之后。三年后,沈初一已经在上小学了。

    幼儿园她想不读就能不读。但上小学这事儿实在是没得商量。更何况沈初一自己也挺想去小学看看。

    上辈子她都是在国外读的书,这辈子怎么说也得体验一下在国内上学的感觉。她就读的小学在京市。

    周应淮正好和她一个班。

    梁屿森与她同校,比她大几级的学生。

    谌熙不在这学校,他们与谌熙保持着每个假期一同约着出去玩的习惯。过去三年里一贯如此。

    沈初一、周应淮、谌熙与梁屿森,大家总是相聚在寒暑假一同出游。对于这个情况,一开始,盛明初是拒绝的。

    奈何梁老头与沈煜诚的关系实在是太好,这两年又因为小孩的缘故走近许多。再加上梁屿森老在沈煜诚面前卖惨装可怜,搞得沈煜诚特心疼这小子,总觉得他一个人没朋友又孤单,便张罗着把自家孙子孙女都送去给他当朋友。

    岳父金口已开,盛明初反驳的话说不出口,只好充当那个保姆,一人带着四小孩儿,时时刻刻监视他们的动向。

    事实上,要不

    是梁屿森现在已经上小学了,前两年他都想直接暂停学业,跟着沈初一和周应淮满世界跑。

    可惜他是个带上红领巾的少先队员,上学的时候是得待在教室里的。能和沈初一待在一起的时间也就只有寒暑假罢了。

    今年初一升小学,与梁屿森同一所学校,两人见面的时间这才又多了起来。沈初一的小学体验比幼儿园好一些。论原因有二。

    其一是她的同学年纪都大了许多。

    其二是她这两年已经习惯了当小孩的感觉,偶尔融入其中陪小孩子一起玩,意外有一种发疯的快乐。

    真的。

    沈初一现在已经顿悟了。年龄是最好的遮羞布。

    要是一个成年人在操场上爬行,只会被当成疯子,但如果她是一个小学生,她在操场上爬行只会被当做是童真。

    甚至只要她一爬,其他的小朋友还会跟着她一起爬。有的时候就连老师都会主动带领大家一同爬行,并将此种行为称之为解放天性,锻炼儿童四肢,有助于儿童生长发育。

    嗖!

    爽得嘞!

    今儿体育课,沈初一脱了自己的小运动鞋,光脚踩在塑胶跑道上慢慢走路。

    现在是自由活动时间,别的小孩都凑在一块玩游戏,连周应淮也是。只有她特立独行,一个人绕着操场瞎转悠。走路的时候,还把两手背在身后,活脱脱大爷散步的姿势。

    操场上除了她,还有正在玩足球的二年级学生。

    少女动漫里那种足球从天而降,差点砸到她却被人拦住的情节没有发生在沈初一的身上,但却有嘴巴贱贱的男生踢球路过她身边,瞧见她光着脚,忙对着她戏弄嘲笑起来,又叫其他人一起过来看她笑话。

    沈初一被好几个男孩子围着,烦不胜烦地皱了皱眉头。

    #34;让让。#34;

    男孩子嬉笑着说:“一年级的?怎么不穿鞋子呀?”沈初一:“你是咸菜吗管这么宽?”那小男生被挑衅,抬手就想推沈初一,沈初一大喊一声,倒在地上捂着胸口。

    “啊

    小男生傻了。

    他年纪尚小,还不懂这叫碰瓷。只是疑惑为何自己的手根本没伸出去,面前的小姑娘就倒了。

    等老师来了被训一通

    后,瞧见沈初一的鬼脸,他才知道自己被整了。当即恨得牙痒痒,趁老师不注意,对沈初一放狠话:“有本事你放学别走!”

    沈初一自打上小学开始就在等这句话。

    今天可算让她给等着了!

    她当即兴奋无比地说:#34;不走不走!你也别走!谁走谁是小狗!#34;

    沈初一轻咳一声,双手环抱胸前,返还给这小男生另外一句狠话:“我告诉你,我上面有人。”小男生切了一声:“谁怕谁!”

    到了放学的点,小男生当真守信用,在操场等着。沈初一蹲在一旁的花坛边看着。

    梁屿森陪蹲。

    周应淮拳头已经硬了,耐心不足,忍无可忍地问:#34;妹,还不上吗?#34;

    沈初一:“上什么?等人呢。”

    梁屿森:#34;等谁?#34;

    沈初一:“等我上面的人。”

    梁屿森受伤了:“我以为你说的那个人是我。”

    沈初一瞄他一眼:“当然不是。”

    #34;小梁子,你和他同是小学生,拉不开一点差距。#34;

    “那当然得找??”沈初一眼睛滴溜一转,手里拿着的诺基亚手机biubiu响起来,她接通,#34;哥!你来了!#34;

    沈云琢少年老成的声音自听筒那边传来。#34;嗯。”他说,“欺负你那小子呢?#34;沈初一看热闹不嫌事大:#34;操场操场!!#34;

    沈云琢穿着初中校服出现在操场的时候,引起了一众人的围观。沈初一远远地观望着,不到三分钟,那浑小子就撤了,沈云琢瞄见花坛后的她,走过来。

    #34;解决了。#34;沈云琢言简意赅地说。

    沈初一搓搓手好奇地问:#34;怎么解决的?#34;#34;经典台词你有说吗?#34;

    沈云琢蹙了蹙眉:“经典台词?”

    沈初一:#34;罢了罢了,哥,你刚刚对他说啥了?#34;

    沈云琢:“没什么。”

    #34;也就三句话。#34;

    第一句

    话:知道我是谁吗?

    第二句话:沈初一是我妹妹。

    第三句话:敢动她,你就完了。沈初一听后朝着沈云琢竖起大拇指。

    不愧是上辈子自学成霸总的大哥,所以,沈云琢这辈子是要走校霸风了?“以后不用担心了。”沈云琢说,#34;只管做你想做的事情。#34;

    #34;说起来,你光着脚踩操场做什么?#34;

    沈初一:“这你就不懂了吧。”

    #34;那个点光脚在太阳底下踩地板是最养生的。能够去除浑身湿气,增强体内阳气,强身健体。#34;现在的小孩啊,从小不知道养生,等大了那就已经晚了。

    周应淮听后很是激动:“那我也要踩!”

    就这样,光脚踩地板队伍逐渐壮大。风气逐渐传开后,就连老师都加入其中。

    沈初一所在的小学渐渐有了另外一个名号:养生之校。沈初一的小学时光过得很快乐,是一种和上辈子完全不同的快乐。

    每天回家都有少儿频道在等她,红果果绿泡泡和鞠萍姐姐陪着她度过一天又一天。周末的时候她会和爸爸妈妈一起看电影,有的时候也看动画片。每周的家庭观影时间是全家人都不会缺席的日子。

    他们从黑泽明看到李安,又从欧美的彩虹小马看到日本的守护甜心。

    每当这个时候,大黄就趴在他们身边睡觉。这些年过去,它已经从小狗变成了健硕的大狗。与爱和影像同行,是沈初一小学时光的全部。

    值得一提的是,她五年级的时候在百度贴吧里看到一篇同人文。

    帖子标题为:《重生之我是日奈森的表妹》

    贴的内容是:我的名字叫璃莹殇?安洁莉娜?樱雪羽晗灵?血丽魑?魅小Q?安塔利亚?伤梦薰魅?海瑟。这一天,一觉醒来,我发现自己多了二十个蛋。

    发帖人:美、花落

    沈初一觉得好玩,顺着发帖人的头像点进去,看她的资料,在她过往发布的内容里瞧见了一张她的自拍。

    四十五度角,阿宝色的滤镜,外加一串唯美的火星文。虽然这面庞很稚嫩,但沈初??眼就将其认了出来。李小美!

    是你啊小美!

    原来她家未来编剧小时候都写这种东西

    啊?失敬失敬。

    沈初一赶紧截图留念,决定悉心保存,以待未来某日送给李小美品鉴,唤醒她对童年的回忆。并连夜注册贴吧号,在李小美那无人问津的同人文下回复了一句:加油!你写的故事很好看!

    虽然她一点也没看。

    但这不妨碍她吹吹彩虹屁,支持李小美的爱好。

    嘻嘻。

    小美你可真有福气!像她这样的伯乐老板,以后可不多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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