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4 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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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的未婚妻叫孙媛媛, 两人是同事,并且都是老师。是的,林文当年高考的时候, 上的是师范类大学, 而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也是他的毕生理想。
孙媛媛年轻,活泼,长得不算特别漂亮,但也是个清秀的姑娘。
对于儿子喜欢的人, 林三自然不会反对。
于是, 婚礼理所应当的被提上了日程。
既然是结婚, 双方父母肯定是要见一见, 详谈一下的, 不过林三没有在这个时候选择出面, 出面的是陈建设和于秀莲, 林三只是在事后听说, 对方家里提出的条件是:彩礼十八万八,一套写女方名的房子, 以及一辆车。
这条件完全不高, 应该且合理。
于是陈建设夫妻一口就答应了下来,并直言这些东西, 他们会给林文准备。
林三:他估摸着, 小文应该没向那姑娘说出家里的真实情况。
毕竟林文刚毕业那会,他就给他在北上广,以及数个沿海城市都买了房子, 而且还给了他公司的一些干股。
只是林文那孩子特别质朴, 不像其他的几个,一个比一个浮夸。
婚礼的日子被确定了下来, 选的是十月一号,国庆节那天。
一切本来都是好好的,林三高高兴兴的,就等着喝喜酒的时候,不想事情却有些变故,对方加价了……彩礼由十八万八,直接变成了八十八万八,并且要求给女方父母买一套房,车也必须是BBA级的。
电话里面,林文的声音有些闷闷不乐。
林三听出来,但他还是笑着劝说道:“没关系,这条件不高,你答应下来就是了。
” “爸爸你不明白。
”林文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虽然女方那边提高了要求,但最终,男方这边还是同意了下来。
就这么过了几个月,眼看着就要到十月一的是时候,对方又临时变卦了,彩礼由八十八万八,变成了八百八十八万八,且给女方家的房子,也由一套变成了两套,而且要别墅,至于车子,女方点名要宾利。
林文脸色一沉,对于未婚妻一而再再而三的变卦行为,很是恼火。
后来一打听他才知道,这里面竟然还有闵红丽的功劳。
这个女人,作为林文的伯母,不但不起到好的作用,反而在暗地里一个劲儿的使坏。
是她告诉孙媛媛,林文的父亲是个超级大富豪,也是她一个劲儿的撺掇,要孙媛媛趁着结婚这个档口,多多捞些好处。
孙媛媛相信了,并且也真的付出了行动! “你爱我,就应该答应我。
” 林文沉默片刻,他用着有些陌生的眼光看着自己面前的女孩:“你要的这些东西,加起来也要小两千万了。
我家出这么多,那你呢?你家又出得了什么?” 据他所知,孙媛媛出身农村,父母都是农民,有个不学无术的弟弟。
不说是家徒四壁,总也摆脱不了一个穷字。
“我呀,我自己就是最好的嫁妆。
” 你值两千万吗? 此时此刻,林文真的很想开口问问她。
“阿文!”孙媛媛撒娇一样的试图去说服男友:“你爸爸那么多孩子,各个都过着吃香喝辣的生活,凭什么就要把你送给别人抚养啊,阿文,这是他欠你的。
” 面对着未婚妻的咄咄逼人。
林文却只觉得对方在无理取闹。
他想:你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林文从小被灌输的思想,不是林三不要他,而是陈建设和于秀莲没有孩子,所以请求林三将他林文交给他们代为抚养。
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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