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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上面的一滩油渍。

    但显然,时间过去太久,现在油渍全都融了进去,大概用大半瓶洗涤剂也不见得能清理干净了。

    她吁了口气,拎起衣服反手往椅背上一挂,顺势从书包里拿出练习册准备闷头做题。

    前排的阮舒禾回过头来看她,她身上现在只套着单薄的校服t恤。

    虽然现在才是十月,但雨天还是寒意逼人的,那两条露在外面的胳膊都已经冒出了鸡皮疙瘩。

    阮舒禾蹙了蹙眉,伸手递上一件花灰色的卫衣外套,浅笑着说:“你先穿我这件吧,昨天搁在教室忘记带回去了。”

    孟迩滞了滞,犹豫片刻还是伸手接下来。

    她道了声谢,将衣服往身上套。

    右手边的成薇薇此时也扭头看过来,见她那只又红又紫的右手,惊讶道:“小孟,你的手怎么受伤了?”

    成薇薇不提,孟迩自己倒是已经快忘了这件事。

    她抬手瞟了一眼,随口道:“没什么,吃早餐的时候不小心烫到了。”

    阮舒禾眉头微皱着又往她伤口上看了几眼,张口关切道:“烫伤可不能轻视,我陪你去校医室买条药膏吧?”

    药膏。

    听见这个,孟迩才想起刚刚男孩给过她。

    她侧身从书包里将药膏摸索出来,晃悠两下,回应道:“我有。”

    说着话,她拧开盖子将药膏往手心挤,接着又轻轻往伤口上抹。

    这下子,阮舒禾放心下来。

    她抿着唇点点头,正想转回去。

    成薇薇忽然想到什么,眉飞色舞起来:“你们知道吗,咱班的神秘人明天要来上学啦!”

    神秘人,说的是孟迩的同桌。

    这人的名字一直挂在门后面的分班表上,却开学一个多月都没露过面。

    刚开学的时候没人过于注意这件事,时间长同学们都熟悉之后,议论的人也就越来越多,内容诸如:

    这人是校长儿子,所以来不来上课可以看心情。

    这人得了绝症,身体娇弱不能天天出门。

    这人是明星,平时不能在学校露脸,只有考试时候才会出现。

    这些还只是前段时间的,最近盛传的版本是:这人是个一头红毛的小混混,和人打架现在被抓进牢里了,所以没法来学校。

    成薇薇一向热衷于八卦,这种信息,孟迩和阮舒禾都是从她嘴里听来的。

    彼时的孟迩已经埋头开始在练习册上写字。

    为了不让气氛尴尬,阮舒禾只能附和一句:“你怎么知道他明天要来上学了?”

    “我这人际关系,什么消息不知道。”成薇薇挑了下眉,看向孟迩,“但愿他不真的是个校霸,否则……”

    否则肯定没法和孟迩和平相处。

    成薇薇和孟迩从初中就是同班,那时候两人关系虽然算不上亲密,但同年级的人,谁不知道六班的孟迩因为一次值日合作不愉快,揪坏同班男生羽绒服的光荣事迹。

    要是这位真的是个小混混,面对嫉恶如仇的孟迩,倒还真不知道谁会占上风了。

    孟迩余光从左手边堆得满满当当的位置扫过。

    她并不在乎什么小混混不小混混的,只是没有同桌的宽敞日子要结束了,一时有些不太习惯。

    下午放学的时候,孟迩将自己堆在隔壁桌上和抽屉里的东西尽数挪回到自己这边。

    理整齐之后,她才离开了学校。

    --

    第二天清晨,七点三十五。

    孟迩这时才紧赶慢赶来到教室门口。

    今天不是因为堵车,而是没赶上公交车。

    好巧不巧,今天依然还是范志成的早自习。

    她气喘吁吁站到教室门口,双唇张开正要出声。

    洪亮的一声:“报告!”

    这个声音是从她头顶上飘过来的,身后的人应该是个大高个,孟迩下意识回头去看。

    那人也恰好垂眸朝她看过来,两人对上视线同时露出惊讶。

    是昨天给她烫伤膏的男孩。

    跟昨天的短袖t恤不同,他今天穿了件白色卫衣和浅蓝色牛仔外套,下身是黑色束脚运动裤和一双蓝白色跑鞋。

    搭上身后健身包里漏出半截的滑板,浑身都散发着运动少年的气息。

    但真正引起孟迩注意的是,男孩右脸颊颧骨的位置粘了个创可贴。

    贴布略小,没能完全挡住他脸上的伤痕,依稀还能看出干掉的血迹。

    男孩低语了一声:“是你啊,你手好点了吗?”

    没等孟迩回话,范志成浑厚的声音传过来:“迟到了还嘻嘻哈哈!”

    没了昨天惨白肤色的加持,范志成不再心慈手软,直接朝着孟迩摆手:“后边请。”

    接着对男孩说:“你,先进来做个自我介绍。”

    新同学的流程还是要走完。

    男孩长腿跨上讲台,浅笑着说道:“同学们好,我叫林嘉年,多多关照。”

    范志成带头笑着鼓掌,林嘉年也冲大家笑。

    三秒后,掌声戛然而止。

    范志成厉声:“后边请。”

    林嘉年:“……”

    新同学也不过新了三秒钟。

    彼时的孟迩已经放下书包,捧着语文书站到了后面靠墙的位置。

    她抬眼打量自己这位终于露面的新同桌。

    如果说昨天他给她的印象是温柔有礼貌,还很体贴的阳光男孩形象。

    那么现在因为脸上那个带着血痕的创可贴,就不禁让人想到成薇薇昨天提到他时候关于‘小混混’的言论。

    只不过他头上没有传说中的红毛,只有没梳顺、乱得像鸡窝一样的头发。

    孟迩默默摇了摇头,心里对他有了新的定义——不喜欢梳头发却爱打架,因为爱打架所以药膏很多的那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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